我們經常在街頭看到鼓勵人們無償獻血的獻血車,當工作人員熱情滿滿的向路人宣傳獻血政策時,圍觀群眾一句:“現在無償獻血,病人在醫院接受輸血時卻是收費的,這是為什么呢?”場面瞬間尷尬了。

既然是無償獻血,為什么還要對用血者收費?這個問題,已經成了人們拒絕獻血的最大“心魔”。這也讓很多人誤以為血站是營利性機構,拿著人們無私奉獻的血液去賣錢。


事實真是這樣嗎?


帶著這樣的疑問,記者日前走訪了衡水市中心血站相關負責人,弄明白了事情的緣由。


我國《獻血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于臨床,不得買賣。在我國,買賣血液屬于違法行為。因為血液不是商品,一旦允許血液進行買賣,一系列因逐利而帶來的社會問題就會隨之而來,如造假、隱瞞、強迫、傳染病傳播等等。安全血液來源于獻血者們的無私捐獻,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既然禁止買賣,那為啥用血還收費?


曾有人做了一個通俗易懂的形象比喻:江河里的水本身是免費的,但是我們每戶人家使用的自來水卻是要收費的。因為水源從江河到達居民用水點,要經過過濾、輸送、存儲、消毒等一系列過程,而這中間產生的費用是由使用者承擔的。


 獻血者捐獻的“愛心血”也是如此。


血液在獻血到輸血過程中,歷經宣傳、招募、采集、檢測、分離、儲存、運輸等多個環節,都要有人工、耗材、設備、設施、車輛、油料等的投入,都會產生相應的成本費。這些成本費需要由受血者來繳納,收費標準由國家相關部門共同測算制定。

所以,“獻血無償”與“用血收費”二者并不矛盾。血液本身并未收取任何費用,但在其他環節產生的費用,應當由受血者來承擔。 


實際上,用血收取成本費用的做法是國際無償獻血制度的通行做法。在實行無償獻血制度的國家,因為采血、檢測、加工分離、儲存等產生的費用,一般都是算到需要用血者身上。由于人力等成本較高,歐美發達國家的用血成本比我們國家高得多。與中國不同的是,在歐美很多國家,非獻血公民在臨床用血時,除了繳納“用血成本費”外,還需要繳納“血液成本費”,而這些國家的獻血公民并不像中國這樣享有用血的優先和優惠政策。至于在那些實行有償獻血制度的國家,臨床用血費用就會出現可怕的天價。    


根據我國《獻血法》的規定,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成本費用。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規定享受免費用血優惠政策。
    

河北省有關臨床用血費用減免的政策是:無償獻血者在河北省內獻血后,獻血者本人累計獻血量<1000毫升時,按獻血量三倍減免規定的費用;累計獻血量≥1000毫升時,終身享受免費用血;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按獻血量等量減免規定的費用。

國家相關部門頒布的《關于調整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中規定臨床用血收費標準:200毫升全血全國統一收費標準220元。


有人依然會刨根問底,這220元是怎么來的?


據市中心血站相關負責人介紹,這部分費用主要包括采集、檢驗、分離和儲存等環節的成本。


采集包括宣傳、招募、血袋、耗材、儀器設備、人工、紀念品、信息管理、車輛運行和維護等。檢驗費用包括血型、血比重、轉氨酶檢測以及多項經血傳播疾病的初篩及復檢所產生的人工、耗材、試劑、儀器設備等費用。采集的全血要加工分離成各種不同的十幾種血液成分才能按病情需要供臨床使用,分離費用包括成分加工分離制備、血液深低溫冷凍、分漿以及解凍所需人工、耗材、儀器設備、設施等成本。儲存費用主要包括冷庫、冰箱、冷鏈監控等所需儀器設備、設施車輛等和維護成本。
   

除了以上費用,還包括一些其它成本費用:比如,為了保證用血安全,還要對血液進行全面質量管理和質控檢測,有時候還需要對受血者進行不規則抗體篩查,這也要產生一定的費用。另外,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免費用血報銷的成本也是很高的。


再剖析的更細致一點,權威機構以200ml全血的運行成本賬單為例,進行詳細的賬目分列式估算出的實際成本,比國家規定220元的收費標準多出130.62元,就算去掉48元的人工費也得虧損82.62元。


也就是說,用血者在臨床上交的用血費用連成本都不夠。


那么,虧損的這一部分費用從哪里來?答案只有一個——國家財政直接或間接補貼。


張占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