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衡水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衡水市文物局)發布《衡水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倡議書》,倡議市民保護文化遺產,傳承歷史文脈,?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到文化遺產的魅力。


衡水市歷史文化悠久,文物遺存豐富,經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遺存點1192處,涵蓋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等六大類。這些珍貴的歷史文化資源是衡水市特有的、不可復制的,是寶貴的文化財富。


據了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旨在摸清我國不可移動文物的資源情況,?并將其納入大數據管理。普查覆蓋我國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所有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已認定、?登記的文物以及新發現的文物。  


為進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提高全民參與保護文物的意識,共同守護我們的精神家園,衡水市文物部門向廣大公眾發出以下倡議:學習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做守法公民;認真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護工作;自覺愛護文物,保護文物古跡,做文物保護人;不盜竊、哄搶、私分、非法占有國家文物,不刻畫、污損、損毀文物,發現或撿拾到文物,要及時上交文物管理部門;勇于同盜竊文物、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作堅決斗爭,發現盜竊、哄搶等破壞國家文物行為時,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情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文物;對一切違建、亂建等影響和威脅文物遺址保護的破壞行為,要堅決制止,積極舉報,不可視而不見;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做到“應保盡保”,望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提供不可移動文物線索信息,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本地縣市區文物行政部門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