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衡水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新聞發言人、二級調研員王小鴻介紹,作為2024年衡水市政府20項民生實事之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任務已全部完成。
據悉,今年以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有效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困難群體住房困難問題。2024年,全市共需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54套,涉及2個縣區、4個項目,其中,冀州區82套、阜城縣372套。截至目前,2024年籌集任務已全部完成,并將項目和房源信息全部錄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統。其中,冀州區竹林瑞庭保租房項目82套已交付使用。
為推動籌集工作,市委、市政府印發《衡水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成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人口規模、產業發展等動態變化情況,確定“十四五”期間全市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000套。我市通過產業園區企業新建、企業原有房屋改建改造、存量閑置房屋轉化、閑置公租房轉化等籌集方式,自2022年以來,累計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15個、認定房源2703套、建筑面積14.38萬平方米,已有4個項目439套房屋成功配租。
為督促指導建設單位按時保質完成建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創新工作舉措,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實行“3+1”管理機制。“3”即強化項目業主、施工、監理三方職責,“1”即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派出專業人員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揚塵管控等工作進行質量、安全巡查,做實做細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管控工作,確保項目品質過硬,滿足租住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供應,原則上不限定收入。申請人需年滿16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所在地無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并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直接到縣區住建局或者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企業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不高于市場租金的90%,年漲幅不超過5%,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均按照居民的標準來執行。
目前,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50平方米小戶型為主,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 70平方米,已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縣市區主要有桃城區、冀州區、深州市、饒陽縣、阜城縣。今年,我市準備交付使用的項目主要有國旭建材公寓445套和E+青年公寓73套,正在工程收尾。衡水一中教職公寓120套、深州市圣奧家居448套,已開始配租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