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段桂鑒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段桂鑒利用擔任版權保護中心黨委副書記、書記、主任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項目承攬、業務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41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5萬余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段桂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在最后陳述中,被告人段桂鑒表示認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編輯:邵慧珠

來源:上觀新聞 山東高法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