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履行能力,安平一男子卻以無財產等借口拒絕支付前妻及孩子的撫養費。近日,安平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特意送上一面印有“執法如山扶正義 辦案廉明為人民”的錦旗以示感謝。



張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中,經安平法院審理判決后,因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某向安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李某給付張某經濟幫助款12000元,以及孩子2020年至2021年的撫養費共計9216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首先調查了李某名下財產,發現無財產可供執行,隨后通過電話、文書送達等方式進行傳喚,李某態度強硬,拒不到庭。后申請人提供線索稱,李某在縣城內一家工廠上班,執行法官立即前往目的地,將李某拘傳到法院。通過執行法官耐心給當事人做思想工作,釋法明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本以為案件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不料雙方剛出法院,又大打出手,李某將申請人張某打傷。張某情緒激動,當場就報了警,不僅要求李某履行義務,還要求其賠償醫藥費。派出所民警與執行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告知李某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最終雙方都認識到了錯誤,被執行人李某不僅履行了全部義務,給付申請人10000元賠償款,還一次性支付了2022年到2023年1月的撫養費,案件至此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