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對《衡水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對多種提供環境污染線索行為給予獎勵,特別是針對危害環境安全的行為給予重獎,最高獎金可達10萬元。


舉報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最高獎勵10萬元:無經營許可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私自將危險廢物、廢舊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體廢物非法排放、傾倒、處置的或送交無資質的單位貯存、處置的;利用暗管、滲坑、滲井、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傾倒污染物的;案件涉嫌生態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并由公安機關立案的;其他等通過舉報避免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消除重大生態環境安全隱患,或協助重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辦理等情形的,可對舉報人實施重獎。


參與有獎舉報的環境違法線索應符合下列條件: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屬實,舉報對象明確、詳細地址準確;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首次舉報(以生態環境部門受理登記時間為準),且事先未被生態環境部門掌握或查處;新聞媒體未曝光的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事項經衡水市生態環境局或所轄縣市區分局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責令改正或行政處罰等決定;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其他要求詳見《衡水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有關規定。


公眾可通過撥打0318-12369環保熱線、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來信或來訪等方式參與。接訪地址:衡水市新華路嘉利中心一樓生態環境信訪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