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廣告發布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高校合法權益,凈化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環境,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于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強調相關廣告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保證性承諾。


《通知》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咨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校內二級學院和高校設置的函授站、校外學習中心(含公共服務體系學習中心)不得自行開展或授權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開展廣告宣傳。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新媒體平臺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夸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


《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內容特別是有關入學條件、最低學習年限、學費標準及收取方式、報名途徑、高校招生網站地址、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獲取條件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無需學習”“無需上課”等虛假違規內容,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通知》部署各地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有效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秩序,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