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舌尖上的安全”事關重大。
揚子晚報記者15日從揚州江都警方了解到一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嫌疑人王某在明知罌粟為有毒有害物質,仍在制作、銷售的鹽水鵝中添加罌粟秸稈。
記者了解到,老鵝在揚州傳統(tǒng)特色菜肴中占有重要地位,相較于紅燒食用的鵝肉,揚州人口中的“老鵝”,一般指鹵制成熟食的鹽水鵝。老鵝既可以在飯店當冷菜,更是家中一道主食。一年四季,漫步揚州街頭巷尾,賣老鵝的熟食攤點隨處可見。攤點上,老鵝分開賣,價格不同,通常分為鵝頭(連著頸部)、鵝肉、鵝爪、鵝翅、鵝肫、鵝肝、鵝腸和鵝血。當你選好所要的鵝的部位以后,老板會從廚柜中拿出一只內臟掏空的整鵝放在案板上,首先一刀從頸部下去,把鵝頭和鵝身分開,再將鵝從胸膛部位一分為二,隨便你要半邊、前夾或后夾,伴隨著“篤篤篤”的有節(jié)奏斬剁聲,老板會刀刀精準、毫不拖泥帶水地剁成大小差不多的鵝肉塊,隨即裝進食品袋或食品盒,淋上鵝油,澆上老鵝鹵汁,交給食客。
7月底,江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抽樣檢測發(fā)現(xiàn),樊川鎮(zhèn)的王某銷售的鹽水鵝樣品中含有罌粟堿成分。特殊時期,執(zhí)法人員未能上門再次取樣檢測。9月初,他們來到王某的攤點,面對檢測報告,王某主動承認犯罪事實,并拿出家中藏匿的罌粟秸稈。
審查中王某交代,自2019年起,自己就開始向制作、銷售的鹽水鵝中添加罌粟秸稈。王某稱,夏天蒼蠅多,往鹽水鵝中加入罌粟秸稈,是為了避免人吃了拉肚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市民群眾要遵紀守法,充分認識到毒品的危害性。無論什么目的、什么理由,私自添加罌粟都是違法行為。
編輯:邵慧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