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禁止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的通告,對違反規定的,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當前,我市進入小麥收割時節,一些公路沿線農民為了方便,將收回來的糧食直接鋪在公路上,把公路當成了“曬糧場”,這樣做不僅影響了車輛通行,也埋下了交通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屬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愛護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責任和義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打場曬糧、晾曬物品、堆放雜物、碾壓秸稈、設置障礙。
市交通運輸局在通告中稱,對擅自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物品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晾曬物品不聽勸阻,干擾、阻礙交通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者,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在此也提醒農民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在公路上打場曬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