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隊趙橋鎮交警中隊在鄉鎮轄區夜查酒醉駕行動中,查獲一名醉駕違法駕駛人,依法予以嚴懲。
當日21時許,民警檢查一輛小型轎車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李某滿身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數值顯示為128mg/100ml,李某涉嫌醉酒駕駛。當民警問“喝了多少”,李某聲稱自己“只喝了一杯”。“一杯酒就醉駕了?”面對民警,李某嬉皮笑臉:“一大杯,一大杯。”他自知逃不掉了,忙著跟民警套起近乎:“都是武邑的,別這樣,給次機會吧!”
隨后的血樣檢測結果為183.68mg/100ml,李某已經構成醉酒駕駛。經了解,李某當晚與朋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酒足飯飽后覺得走農村道路而且離家又近,不會遇到民警,就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不料被當場查獲。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人李某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