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棗強交警大隊查獲一名醉酒駕駛員,在被查處時,他先是逃跑,再是污蔑民警打人,還理直氣壯稱自己沒喝酒,呼出數值后還不承認。
事發當晚20時許,民警在棗強縣大營鎮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會戰行動,在對一輛小型轎車檢查時,駕駛員楊某寬聲稱自己沒有喝酒,就在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時,楊某寬轉身就跑,民警立即將其控制,楊某寬竟然污蔑民警打他。在民警的勸導下,楊某寬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11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后,民警將其帶至縣醫院抽血做進一步檢測。到醫院后,楊某寬還嘴硬說自己沒有喝酒。隨即,對其進行了抽血。后經衡水市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0.6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楊某寬因醉酒駕駛,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