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涉嫌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隊民警查獲。


當日15時50分許,一輛小型面包車駛入武辛路路段臨時檢查卡點,民警檢查發現駕駛人郭某滿身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36mg/100ml,郭某涉嫌醉酒駕駛。后經衡水市司法鑒定中心檢測,郭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18.79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進一步核查還發現,郭某持有C4D駕駛證,且駕駛證目前處于超分扣留狀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郭某因準駕車型不符、違法記分達到12分、駕駛證扣留期間仍醉酒駕駛機動車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罰款1400元、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