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最新發布關于2020年10月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排名的通報↓↓↓
達標指數
2020年10月,全省11個設區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由高到低排列分別為:
廊坊市1.000、張家口市1.000 (并列第二)、衡水市1.000(并列第二)、邢臺市1.000、石家莊市0.999、唐山市0.991、 滄州市0.990、 保定市0.985、承德市0.981、邯鄲市0.908、秦皇島市0.867。
資金獎懲
對排名第1位的廊坊市獎勵300萬元,并列排名第2位的張家口市、衡水市各獎勵150萬元;
對倒排第1位的秦皇島市扣減300萬元,倒排第2位的邯鄲市扣減200萬元,倒排第3位的承德市扣減100萬元。
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視水污染防治工作,將轄區水環境質量達標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密切關注考核斷面水質變化和達標情況。對于目前水環境質量狀況明顯變差和尚未達標的國省考和重點縣(市、區)考核斷面,有關市、縣(市、區)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實落實水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強化措施,盡快改善水質,確保達到考核目標要求;對于超標排放的重點涉水企業,要加大整治力度,嚴格污染物排放監管,規范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依法嚴肅查處超標超總量排放、偷排滲排、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等行為。同時,要著力保障河流生態流量,做到水質、水量兩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