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市堅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年,以更加精準高效的舉措抓好大氣污染防治,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截至10月27日,全市PM2.5平均濃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達標天數197天,同比增加35天,兩項指標均暫優于省定年度任務目標。



保持鐵腕治霾的高壓態勢。衡水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縣、鄉、村”三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現環境監管關口前移、觸角下延。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重點時段,我市采取混合編組、異地執法、交叉互查的形式開展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地方保護主義和執法軟的問題。在生態環境部自由裁量系統的基礎上,我市還結合實際建立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系統,根據違法行為及違法情節,由系統計算處罰金額,不受人為干擾,不論是上市企業、明星企業、大企業,還是小微企業,全部一把尺子量到底。



強化臭氧污染防治。衡水印發了《臭氧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等系列通知方案,明確縣市區和市直部門任務目標,實現治理任務清單化、具體化、責任化,提高臭氧污染防治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今年我市以臭氧為主要污染物且超標的天數較去年減少16天。



突出協同治霾。衡水著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已全部完成鍋爐(爐窯)治理、重點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嚴查嚴處“散亂污”企業,印發《衡水市2020年“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各縣市區按照關停取締、整改提升、整合搬遷的原則,逐鄉、逐村對“散亂污”企業開展排查整治。今年以來,新發現散亂污企業7家,全部按照“兩斷三清”標準完成關停取締;完成對2017年以來查處的5572家“散亂污”企業的檢查驗收工作,嚴防反彈。同時,強化秸稈焚燒管控,今年以來全市核實露天焚燒火情316起,同比下80.04%。我市今年還完成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修訂,共有5715家涉氣企業納入應急減排清單,實現了涉氣企業全覆蓋。減排清單中的應急減排措施細化落實到了具體生產線、排污環節、生產設施,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此外,在今年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中,我市共評選出14家A級企業、52家B家企業、24家引領性企業,被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B級及以下企業和非引領性企業,減排力度應不低于相關減排要求。通過清單修訂和績效評級可以使全市涉氣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實施科學、差異化減排,杜絕“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