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市生態環境局在全市組織開展工業廢料廢液等危險廢物深入排查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案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正式實施。我市積極貫徹落實,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統一部署開展此次行動,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本次行動重點從5個方面排查整治:非法生產、批建不符、未批先建、未按期驗收、擅自改變工藝、非法排污、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違規行為;違規審批、違規發證、越權發證、降級發證等違規行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件;未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提供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未按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在運輸過程擅自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未嚴格執行“三同時”(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污染防治設施不健全、不正常運行,以及處于試生產階段、危險廢物未有效處置的違法行為。
排查整治行動中,省、市兩級將依據督導檢查、抽查核查情況,對應納入未納入監管范圍、應排查未排查到位、應發現未發現問題、應建立網格沒有建立網格、應處罰未依法處罰的,甚至出現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的,倒查屬地監管和排查執法人員責任,對相關地方政府進行通報批評、公開約談,情節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