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類糾紛案件,最現實的部分是如何分割家庭財產,而影響最深遠的則是未成年人的撫養問題。未成年子女跟隨哪一方生活,都會對其未來的成長有很大影響。雖然離婚后夫妻關系就此終結,但卻永遠是孩子的父母,如果無法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那就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景縣法院龍華法庭在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時,始終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情法結合妥善處理每一起糾紛,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成焦點


原告孟某與被告范某某于2011年8月登記結婚,婚后生育兩個兒子,大兒子范某浩今年8歲,小兒子范某晗今年4歲。兩人婚后經常因為生活瑣事發生吵鬧,雙方夫妻感情逐漸走向破裂。今年3月,孟某向景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以雙方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為由,堅決要求離婚,并要求大兒子范某浩隨父親生活,小兒子范某晗隨自己生活,撫養費各自自行承擔。范某某同意離婚,但卻不同意孟某對孩子的撫養意見,范某某要求大兒子范某浩隨母親生活,小兒子范某晗隨自己生活。為此,雙方爭執不休,互不相讓。


何去何從,法官耐心聽“童”言


大兒子已經八周歲了,何去何從,法官王國鵬想要聽一下孩子自己的心聲。為了不讓孩子有抵觸心理,王國鵬先和藹可親地和孩子聊一些有趣的話題,漸漸幫孩子放下心理防備。熟悉后,范某浩開始主動和法官袒露心聲,原來平時他都是跟著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經常吵架,一吵架就誰都不管他了。平時爸爸媽媽只疼愛弟弟,不喜歡自己,經常嫌自己不聽話,有時候還會動手打他。這是一個在不和諧家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法官聽了孩子的話,不禁有些心疼。


動之以情,法院調解彌親情


范某浩家這種情況,直接判決孩子歸屬勢必又會引起新一輪紛爭,且敗訴方肯定會心存怨念,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王國鵬決定好好跟雙方當事人溝通,巧用親情解糾紛。調解中,他先是為雙方言明法理: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對于子女的撫育,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而后,又將與大兒子孟某浩的談話告知范某某和孟某。“孩子才8歲,就算調皮也還是你們的親生骨肉,離婚已成事實,就盡量給孩子多一些愛吧。”法官語重心長地勸說道。母親孟某聽后泣不成聲,稱自己愿意撫養大兒子;父親范某某也為之動容,主動表示自己更有撫養能力,以后會多關注范某浩的成長,爭取給他一個相對快樂的童年。最終,法院經調解決定范某浩隨其父生活。


景縣法院在處理撫養權分配時,通常都會優先考慮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因素,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想法,辦案法官會綜合各方當事人的優劣情況,包括道德品格、工作性質、與孩子的感情,而非僅憑經濟情況一刀切式地處理案件,切實保護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通訊員 張雅薇 王真真


 記者 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