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問題在當代中國已成為關乎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黨和政府一向關注官德建設,無論是從2013年開始的整治“四風”工作,還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嚴三實”“兩學一做”要求,都與黨員干部作風息息相關,是新時期加強官德建設的重要舉措。
進行現代官德建設離不開對傳統官德思想的繼承和發展。中國傳統文化崇尚德治,對官德建設尤為重視。作為儒學發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董仲舒的思想體系中蘊含著豐富的官德思想,近年來學界相關研究成果日漸豐富,主要集中在對“廉”的研究上。當然,董仲舒的官德思想不僅包括對為官者道德修養的直接表述,還包括對深層次為官之道的形上追尋,以及對官吏治理制度的精妙構思,充滿著政治智慧。
董仲舒的為官之道
正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董仲舒的“為官之道”就是對官德的形上追尋。官德,即從政道德,是指作為國家政權管理者和執行者的官員,在處理國家、社會和個人等方面關系的過程中所遵守的規范體系以及所體現出來的道德修養。但這些規范體系和道德修養都屬于形而下的范疇。如果我們所倡導的道德規范只有這些“形而下”的具體內容,缺乏“形而上”的價值基礎,那么這些道德規范就只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很難在人們的內心扎根,很難穩固持久。董仲舒官德思想的一大特色就是對形而上的“為官之道”進行了詳盡闡述。
做人有道,為官亦有道,正人先正己,人官本不二。
首先,董仲舒以“天”為宇宙萬物之本原,為世間倫理原則和規范之本原,并在“天人合一”模式下構建起了他的道德形上學。《春秋繁露·順命》曰:“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春秋繁露·為人者天》曰:“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郊義》曰:“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指出萬物包括人都是上天造就的,天是一切生命的總根源,具有神圣性。
以“天”為核心,董仲舒構建起一個互相緊密聯系的宇宙系統。《春秋繁露·官制象天》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矣。天為一端,地為一端,陰為一端,陽為一端,火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土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曰:“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董仲舒的宇宙模式就是以天為主,以地、人和陰陽五行為構件建起來的宇宙大廈。
其次,董仲舒將“天”與儒家道德聯系起來,使之具有神圣性和恒常性,從而在人心中種下“敬”的種子。
董仲舒賦予“天”至高無上的神性,認為人的外部形態由天決定,而且人的內在道德特質也是由天決定的。董仲舒認為“天”是至善的道德化身,仁愛世間,恩澤萬物。《春秋繁露·王道通三》曰:“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萬物,既化而生之,有養而成之。……察于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天之所作所為包含著無窮的仁愛,為人提供了榜樣和準則,人接受天命,從天那里獲取仁而表現仁。只有人才能“行有倫理,副天地也”。
不僅人的道德特質是“天”賦予的,而且人的道德判斷能力也是“天”賦予的。《春秋繁露·竹林》中說:“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贊揚善良、厭惡邪惡,喜歡榮耀,憎恨恥辱,這些不是人能自發產生的感情,是上天所賦予人的。這樣董仲舒將“天”與儒家道德聯系起來,使道德獲得了“天”的神圣性和恒常性,人們尊敬“天”也必然尊重道德規范,從而在人心中種下“敬”的種子。
再次,董仲舒強調災異譴告,重視天的權威性,從而在人心中種下“畏”的種子。
董仲舒不僅講道德之天,也講人格神之天。《春秋繁露》中有一組祭天的文章《郊語》《郊義》《郊祭》《四祭》《郊祀》,這里面天的人格神意義非常明顯。對于人格神之天,要敬,要畏,要祭。《郊語》篇中董仲舒先列舉了一些奇怪的自然現象,并引用孔子“三畏”之說來說明“天之不可不畏敬”。他認為“不畏敬天,其殃來至闇”,災禍就會悄無聲息地到來。董仲舒指出秦始皇之所以覆亡,就在于他不敬畏天,不祭天,“前世王莫不從重,粟精奉之,以事上天。至于秦而獨闕然廢之,一何不率由舊章之大甚也”。
董仲舒認為人格神之天會以至上的權威、神秘的方式監督著人的行為,一旦人的行為違背了天意,天將通過災異來譴告之。他說:“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災常先至而異乃隨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災異之本,盡生于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蔭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李宗桂先生評價道:“服從天人感應的基本原則,納道德規范于自然秩序之中,以增強其權威性和可接受性,從而更加自覺地為現實政治服務,這正是董仲舒思想的特點和貢獻之所在。”
董仲舒通過對“為官之道”的分析,使得儒家的道德規范通過“天”獲得了神圣性,從而使人“敬”;通過“天”,具有了權威性,從而使人“畏”。“敬”是主動的,“畏”是被動的,一為陽,一為陰,二者共同將超越的、形上的“天”轉化為現實的、強勁的道德驅動力。
董仲舒對“為官之道”的形上論證,對于當今官德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當代道德建設中存在著強調功利結果,淡化形上價值的傾向,使得道德缺乏信仰的根基。由于我們所倡導的道德缺少形而上的價值基礎,道德規范仍然難以在人們的精神世界中扎下根來。沒有形上精神支持的道德規范只是一種外在的約束,在外在的強制力量缺乏和利益引誘加大的狀況中,這樣的道德規范是人們無法理解和接受的。因而它也就不會穩固持久地作用于人們的社會生活。
董仲舒的為官之德
董仲舒的官德內容豐富,涵蓋了官員從政的多個方面,其核心就是“修身愛民”。董仲舒的“修身愛民”思想是憑借“天”的名義,套用陰陽的理論,在“仁義”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他繼承了先秦儒家的仁義思想,并有所發展,提出了頗具特色的仁義觀。《春秋繁露·仁義法》曰:“《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以仁安人,以義正我。”政治就是自治和治人,用什么來自治和治人呢?仁義。對于“仁”,董仲舒強調仁在“愛人”而不在“愛我”,所以要愛民,“正誼明道”,不追求物質利益,不計較個人得失;對于“義”,他強調“義”在“正我”,所以要修身,“顯德以示民”,做義的表率。按照董仲舒的仁義原則,統治者應該對人民實行仁政,對自身則要嚴于律己。董仲舒修身愛民的為官之德,對于現在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具有重要的教育價值。
董仲舒的“愛民”思想以“仁”為本,十分強調“遠”與“智”。
《春秋繁露·仁義法》中提出“仁大遠”,就是仁以“遠”為大,要廣施博愛,推及普天下的民眾。董仲舒認為仁愛的對象越多、越廣、越遠,就越好,“故王者愛及四夷,霸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危者愛及旁側,亡者愛及獨身”。
董仲舒強調仁愛和智慧必須統一起來,提出了“必仁且智”。他認為:“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別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也。故仁者所愛人類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仁愛而沒有智慧,就會愛人而沒有差別,有智慧而不仁愛,雖然知道什么是善事也不會去做,所以,仁愛是用來愛人類的,智慧是用來為人類除害的。
董仲舒認為為官的智慧一個重要的體現就是能夠為人民深謀遠慮,防患于未然。《春秋繁露·仁義法》曰:“觀物之動,而先覺其萌,絕亂塞害于將然而未形之時,《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觀察事物的運動,事先發現苗頭,把禍患消滅在尚未成形的時候。事先防止禍患,這是智慧高明的表現。因為“凡百亂之源,皆出嫌疑纖微,以漸寖稍長,至于大”,小事情如果不事先預防,也會釀成大禍,所以“圣人章其疑者,別其微者,絕其纖者,不得嫌,以蚤防之”。董仲舒認為為官之人能夠具備這種見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的智慧,就是對百姓最大的仁德,“愛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豫防之”。
董仲舒的修身思想以“義”為本,強調“正我”。
關于“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義法》中有集中的論述。他首先指出:“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予為義。”“義云者,非謂正人,謂正我。”“義者,謂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稱義。”認為義的法則在于端正自我,不在于端正別人。自己如果不正,就算是能夠“正人”,也不能算是義。接下來董仲舒舉到了楚靈王、齊桓公、吳王闔閭的例子,“楚靈王討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涂之罪。……闔閭能正楚、蔡之難”,從功業上來看他們都能“正人”,但《春秋》并不贊許他們,因為他們在道德上不能“正我”。
毋庸置疑,董仲舒主要是針對統治者來談“正我”,“正我”是對官德的基本要求。《春秋繁露·保位權》:“是故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執其權,以正其臣。”他認為君主堅決保守著德澤,百姓就會歸附,堅決把握住手中的權力,來糾正臣子。而臣子呢,也要秉承君主的恩澤去宣揚教化,也就是董仲舒在對策中所說的:“今之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師帥不賢,則主德不宣,恩澤不流。”由此可見,在董仲舒的思想中,“義”的關鍵是“正我”。“正我”是“正人”的前提和基礎,“正人”是“正我”的外化和擴大。
那么如何“正我”呢?董仲舒以為,“正我”的關鍵是“正心”。他指出:“故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氣奸其間者。”而所謂“正心”,就是要君主將仁、義、禮、智、信的道德要求納入自己的態度體系,成為自己意識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董仲舒的治官之法
董仲舒提出的治官之法主要包括任用賢臣和考績賞罰,一方面從源頭處控制官員的質量,另一方面在過程中加強考核監督。董仲舒的治官之法雖發于兩千年前,而至今仍具深意,頗可為近日官德建設之參考。
首先,董仲舒提出要任用賢臣。治理天下須賢才相佐,是儒家一貫之主張,董仲舒繼承儒家這一思想,提出“賢者備股肱,則君尊嚴而國安”,在《詣丞相公孫弘記室書》中他說:“竊見宰職任天下之重,群心所歸,惟須賢佐,以成圣化。愿君侯大開蕭相國求賢之路,廣選舉之門。……即君侯大立則,道德弘通,化流四極。”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舉歷史事實,以證明不任賢與任賢的結果,說:“殷紂逆天暴物,殺戮賢知,殘賊百姓。伯夷、太公皆當世賢者,隱處而不為臣。守職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天下秏亂,萬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從周。文王順天理物,師用賢圣,是以閎夭、大顛、散宜生等亦聚于朝廷。愛施兆民,天下歸之。”
董仲舒判定賢臣的標準是什么呢?《春秋繁露·離合根》中說:“為人臣者,比地貴信而悉見其情于主。”做臣子的要效法大地,要向君主完全展示自己的性情。《春秋繁露·天地之行》中也說:“委身致命,事無專制,所以為忠也;竭愚寫情,不飾其過,所以為信也。”可見,董仲舒認為賢臣最重要的兩個品德是“忠”和“信”。
其次,董仲舒強調官員考績之法,根據功過予以賞罰。《春秋繁露·考功名》曰:“考績絀陟,計事除廢,有益者謂之公,無益者謂之煩。擥名責實,不得虛言,有功者賞,有罪者罰,功盛者賞顯,罪多者罰重,不能致功,雖有賢名,不予之賞;官職不廢,雖有愚名,不加之罰。賞罰用于實,不用于名,賢愚在于質,不在于文,故是非不能混,喜怒不能傾,奸軌不能弄,萬物各得其冥,則百官勸職,爭進其功。”根據考核政績的優劣來決定官吏的升遷或貶退,審查政事的好壞來決定官吏的任命或罷免,而且強調考核依據不能是“名”,必須是“實”。
另外,董仲舒還有觀察德能的方法。《春秋繁露·立元神》曰:“考求眾人,得其心遍見其情,察其好惡,以參忠佞。”意思是,征求大眾的意見,了解到他們的內心,體諒他們的情志,觀察他們的好惡,以省察是忠臣還是奸佞。
綜上所述,董仲舒構建起了一個“道-德-法”的官德有機系統,基礎是形而上的“為官之道”,主體是修身愛民的“為官之德”,保障是任賢考績的“治官之法”,這對當前的官德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
作者:曹迎春 編輯:賈亞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