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醫療秩序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和公安部要求,結合我市具體實際,衡水市、縣車管所及社會化服務機構定于3月31日全面恢復車駕管業務,具體事項如下:


1、全面恢復車輛檢測業務。取消僅檢測冀T牌照車輛的限制措施,取消電話預約制,完全放開車輛檢測業務。


2、全面恢復車輛轉入轉出業務。


3、全面恢復駕駛人考試業務。因服務器故障,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工作暫停受理,待服務器修復后,即刻辦理相關考試業務。


4、繼續倡導網上辦,減少人員流動和群眾聚集。